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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平:中国民间反腐的现状及出路
民间反腐败作为民间舆论监督、甚至是国家舆论监督和反腐败的大环境中,已经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这支力量所取得的成就也是令人瞩目的,但是,同其他行业一样,民间反腐败队伍内部是否就是一片“净土”和“圣地”?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面对于解决?民间反腐败的出路在何方?等等,却鲜有人关注。笔者作为这个行业里从业不久的新兵,结合自身经历、所见所闻对上述问题作一些披露公开。
笔者认为,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只要是“人”从事的职业,就会存在“人性”的弱点,同样也存在“人”的需求,发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人性弱点的具体表现也会同样发生在民间反腐败队伍中,同样也存在利益诱惑。
一、民间反腐采用新闻调查套路
民间反腐渠道,目前大多数采用搭建网站平台、受理投诉并审核、网上公布的模式。加入民间反腐败队伍的人士,更是来自社会各界,这与民间反腐前辈们所面临的单兵作战,甚至是到了何海生先生作为粘合剂聚拢了一批反腐败人士的时代,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李新德先生接受华中科技大学传播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蒋玉生先生的调查时介绍::①凡是发到我信箱里的投诉信,我都认真阅读,并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分析,感到应该进行监督,就要求将投诉信中提到的相关证据,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发票、图片、录音等,扫描成图片或制成录音(像)寄来;②我们对这些证据文本进行确认后,还给投诉者一个地址,让投诉者将这些证据寄来或送来进行查验;③如果证据全部没有问题的话,就做好稿子,传给被监督者或被监督者的上级领导单位,并约定等待答复的时间;④如果超过约定时间没有答复,就把“没有接到对方任何回音”等字样,加到稿子的后边,一起放到网站上帖出;如果对方给予了答复,就把对方的答复也一起放到网上。
李新德先生介绍的这个流程是目前民间反腐普遍采用的形式,尽管受个人素质、个人工作生活条件等的影响,有的环节在具体操作上还不成熟,有的甚至省略了某环节,但是,这一更加贴近新闻采访模式的流程为大家所接受。
笔者于2004年11月15日创办了中国百姓喉舌网,在采用了上述模式和流程的同时,本站还坚持:
1、比较有影响的投诉必须实地调查并多方了解,决不轻易相信当事人的诉说。
近期引起社会反响强烈的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事件,投诉人母女反映:父亲作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干部、中**员的身份,不顾妻女的死活,在外保养二奶,投诉人为了讨个说法,曾经举报到山东省相关部门、甚至是中纪委,如果轻易相信这个说法,那么,笔者于2006年1月1日通过中国百姓喉舌网公开出来的材料以及发表在《知音》杂志三月末版上的文章就会有失偏颇,明显就成了大家看到的《法制早报》上报道的初稿,那不仅仅明显违背事实,更是对当事人王志华的不公允。
再如,近期笔者接到了来自四川仁寿的投诉,根据投诉材料述说,明显是一桩冤假错案。笔者没有轻易相信投诉人的说法,而是围绕投诉材料中存在的疑点到四川仁寿做了实地调查,结果发现,完全是地方官僚一手导致了本应不该发生的后果,事实真相出来,地方却还在推脱责任,迟迟不给当事人落实政策。这个事情,按照冤假错案做文章和依据地方官僚的作为做文章,无论是从尊重客观、还原实施角度,还是从公众反响角度,都有着天壤之别。
2、笔者还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处理投诉。
笔者历来坚持,解决问题为第一原则。曝光不是目的,仅仅是手段而已。在这个原则下,有的地方部门比较支持、认同,也愿意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解决,那么,征求投诉人同意,完全可以不披露。有些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众多客观因素的限制解决起来可能需要时间,解决结果未必能够达到当事人的完全满意等等,笔者就做投诉人的工作,双方坐下来交流沟通,都作出一些让步,让问题得到解决。当然,笔者也遇到过得到我们支持的投诉人,一开始的要求是符合客观事实的,在我们的工作下对方愿意解决问题,地方部门介入的态度也比较积极,在这种情况下,投诉人开始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让对方和地方部门都陷入困难的境地。面对这种情况,笔者首先肯定地方政府部门的做法和对方愿意解决问题的态度,其次,对投诉人表示笔者和中国百姓喉舌网放弃提供援助。
笔者也遇到过不配合的部门和官员,对这些部门和官员,哪怕是对笔者实施威胁,只要笔者调查核实之后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也不会退缩,反而会在真正的调查材料公布之前,把这些部门和官员的言行公之于众,让大众百姓来评说。比如,山东枣庄某村支书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别墅,被举报后并未进入司法程序,该局长却非法介入,笔者向其了解其介入的动机和目的的时候,该局长不做正面回答,却要挟要起诉笔者,被笔者曝光。再比如近期刚刚披露的四川仁寿革命老干部黄定彬先生的档案46年间无影无踪线索,近日该地武装部门打来电话威胁笔者,如果公开披露就告你;当地组织部门官僚作风严重被笔者拍了照、录了音,两个部门都被笔者在中国百姓喉舌网曝光。
二、树立、标榜、自我吹捧自做噱头、拉帮结派搞山头等社会现实中的现象,在民间反腐败队伍中照样存在。
谈到树立、标榜、自我吹捧或者自做噱头等社会现实中的现象,我们不得不对一些民间反腐败前辈进行回顾。
不知道今天还有多少人记得起海南怡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加拿大华侨、中共党员河海生?资料表明,从2000年4月份起,他因为母亲一幢价值6000余万元的在建房产突然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查封,由此感到当地司法界存在一张未被打击的看不见的腐败关系网,于是义无返顾地走上了顽强的反腐之路,撕开了当地司法腐败铁幕的一道口子,并把一批害群之马拉下了马,颇像侠士。何海生“像疯子一样反腐”,几近偏执,但他像黏合剂一样,把政法系统内部和社会上反腐的力量激励起来。遗憾的是,在反腐败的关键时刻,何海生蹊跷地死去。2002年6月25日凌晨3时,酣睡中的何海生突然呼吸急促,全身痉挛,“120”赶到时,人已经不行了。对于他的死因,公开的说法是“劳累而死”,更多人怀疑有其他原因。当时一位海南的纪检干部肯定地对记者说,何海生非常关键,他的突然死亡,使海南反司法腐败的进程在一段时间内陷入停滞。
经查询资料得知,其实在何海生之前就已经先后涌现了一批颇有影响力的反腐败英雄。请不要怀疑这些反腐人士的动机,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他们的反腐成绩、
笔者认为,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只要是“人”从事的职业,就会存在“人性”的弱点,同样也存在“人”的需求,发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人性弱点的具体表现也会同样发生在民间反腐败队伍中,同样也存在利益诱惑。
一、民间反腐采用新闻调查套路
民间反腐渠道,目前大多数采用搭建网站平台、受理投诉并审核、网上公布的模式。加入民间反腐败队伍的人士,更是来自社会各界,这与民间反腐前辈们所面临的单兵作战,甚至是到了何海生先生作为粘合剂聚拢了一批反腐败人士的时代,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李新德先生接受华中科技大学传播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蒋玉生先生的调查时介绍::①凡是发到我信箱里的投诉信,我都认真阅读,并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分析,感到应该进行监督,就要求将投诉信中提到的相关证据,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发票、图片、录音等,扫描成图片或制成录音(像)寄来;②我们对这些证据文本进行确认后,还给投诉者一个地址,让投诉者将这些证据寄来或送来进行查验;③如果证据全部没有问题的话,就做好稿子,传给被监督者或被监督者的上级领导单位,并约定等待答复的时间;④如果超过约定时间没有答复,就把“没有接到对方任何回音”等字样,加到稿子的后边,一起放到网站上帖出;如果对方给予了答复,就把对方的答复也一起放到网上。
李新德先生介绍的这个流程是目前民间反腐普遍采用的形式,尽管受个人素质、个人工作生活条件等的影响,有的环节在具体操作上还不成熟,有的甚至省略了某环节,但是,这一更加贴近新闻采访模式的流程为大家所接受。
笔者于2004年11月15日创办了中国百姓喉舌网,在采用了上述模式和流程的同时,本站还坚持:
1、比较有影响的投诉必须实地调查并多方了解,决不轻易相信当事人的诉说。
近期引起社会反响强烈的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事件,投诉人母女反映:父亲作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干部、中**员的身份,不顾妻女的死活,在外保养二奶,投诉人为了讨个说法,曾经举报到山东省相关部门、甚至是中纪委,如果轻易相信这个说法,那么,笔者于2006年1月1日通过中国百姓喉舌网公开出来的材料以及发表在《知音》杂志三月末版上的文章就会有失偏颇,明显就成了大家看到的《法制早报》上报道的初稿,那不仅仅明显违背事实,更是对当事人王志华的不公允。
再如,近期笔者接到了来自四川仁寿的投诉,根据投诉材料述说,明显是一桩冤假错案。笔者没有轻易相信投诉人的说法,而是围绕投诉材料中存在的疑点到四川仁寿做了实地调查,结果发现,完全是地方官僚一手导致了本应不该发生的后果,事实真相出来,地方却还在推脱责任,迟迟不给当事人落实政策。这个事情,按照冤假错案做文章和依据地方官僚的作为做文章,无论是从尊重客观、还原实施角度,还是从公众反响角度,都有着天壤之别。
2、笔者还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处理投诉。
笔者历来坚持,解决问题为第一原则。曝光不是目的,仅仅是手段而已。在这个原则下,有的地方部门比较支持、认同,也愿意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解决,那么,征求投诉人同意,完全可以不披露。有些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众多客观因素的限制解决起来可能需要时间,解决结果未必能够达到当事人的完全满意等等,笔者就做投诉人的工作,双方坐下来交流沟通,都作出一些让步,让问题得到解决。当然,笔者也遇到过得到我们支持的投诉人,一开始的要求是符合客观事实的,在我们的工作下对方愿意解决问题,地方部门介入的态度也比较积极,在这种情况下,投诉人开始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让对方和地方部门都陷入困难的境地。面对这种情况,笔者首先肯定地方政府部门的做法和对方愿意解决问题的态度,其次,对投诉人表示笔者和中国百姓喉舌网放弃提供援助。
笔者也遇到过不配合的部门和官员,对这些部门和官员,哪怕是对笔者实施威胁,只要笔者调查核实之后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也不会退缩,反而会在真正的调查材料公布之前,把这些部门和官员的言行公之于众,让大众百姓来评说。比如,山东枣庄某村支书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别墅,被举报后并未进入司法程序,该局长却非法介入,笔者向其了解其介入的动机和目的的时候,该局长不做正面回答,却要挟要起诉笔者,被笔者曝光。再比如近期刚刚披露的四川仁寿革命老干部黄定彬先生的档案46年间无影无踪线索,近日该地武装部门打来电话威胁笔者,如果公开披露就告你;当地组织部门官僚作风严重被笔者拍了照、录了音,两个部门都被笔者在中国百姓喉舌网曝光。
二、树立、标榜、自我吹捧自做噱头、拉帮结派搞山头等社会现实中的现象,在民间反腐败队伍中照样存在。
谈到树立、标榜、自我吹捧或者自做噱头等社会现实中的现象,我们不得不对一些民间反腐败前辈进行回顾。
不知道今天还有多少人记得起海南怡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加拿大华侨、中共党员河海生?资料表明,从2000年4月份起,他因为母亲一幢价值6000余万元的在建房产突然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查封,由此感到当地司法界存在一张未被打击的看不见的腐败关系网,于是义无返顾地走上了顽强的反腐之路,撕开了当地司法腐败铁幕的一道口子,并把一批害群之马拉下了马,颇像侠士。何海生“像疯子一样反腐”,几近偏执,但他像黏合剂一样,把政法系统内部和社会上反腐的力量激励起来。遗憾的是,在反腐败的关键时刻,何海生蹊跷地死去。2002年6月25日凌晨3时,酣睡中的何海生突然呼吸急促,全身痉挛,“120”赶到时,人已经不行了。对于他的死因,公开的说法是“劳累而死”,更多人怀疑有其他原因。当时一位海南的纪检干部肯定地对记者说,何海生非常关键,他的突然死亡,使海南反司法腐败的进程在一段时间内陷入停滞。
经查询资料得知,其实在何海生之前就已经先后涌现了一批颇有影响力的反腐败英雄。请不要怀疑这些反腐人士的动机,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他们的反腐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