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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涉嫌非法拘禁案让人感觉雾里看花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鲁宁平 焦永锋  来源:中国百姓喉舌网 中国法制传媒网  发布时间:2008-9-21 6:07:39


在派出所办案警察将扣押的周某的人民币、港币、加币随意写在一张办公用纸上并随手交给了周某,周某的老公、刑警老李肯定地说:案卷中肯定没有物品扣押清单,只有返还清单,少了我们多少钱,警方根本无法核实了。警方返还的时候,我对照这个清单就肯定地告诉办案人员,你们返还得不够数。



周某说被迫、警方称周某自愿上交的、存入办案警察个人账户的50万元收据


  2007年7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警大队破获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一年多了,该案从法律程序上锁定了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周某,至今被口头宣布为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老公老李就是该单位一名警龄长达25年的老刑警,在周某被刑事拘留期间,市北公安分局督察大队对其宣布:局长说了,要你停职检查一个月,咱先按个参与非法经营来搞吧。后来,老李参与非法经营事件不了了之……据老李介绍,所谓被非法拘禁者陈绍童在公安局讯问笔录里面承认自己走私,而且在被青岛市市北公安分局“解救”出来之前的九天里,通讯、行动自由,无人干涉……

女老板买来了惹祸车

  周某,今年34岁,广东省开平市人,商场打拼多年,曾在不少地方发展过事业。2006年夏天来到青岛,被青岛的碧海蓝天和城市的色彩斑斓所吸引,随即整理、关闭了其他城市的生意,决定留在青岛打拼,投资开了一家公司。
  来青岛投资的周某告诉姐姐青岛没地铁,上下班交通不方便。热心的姐姐随即告诉她有个朋友阿娇有路子,能买到便宜而且质量好的车子。2007年4月,周某带着老公一块回广东看望母亲等家人,通过阿娇介绍认识了阿斌(真名:陈成斌),又通过阿斌的介绍认识了广东佛山三水开汽车修理厂的陈绍童。周某与陈绍童口头商定以后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周某返回青岛。
  2007年5月份,同在青岛生意场上打拼得国某、某公司老总胡某得知周某买车的消息,随即与周某商量帮忙联系也各自买一辆自用,为此,周某专程赶回广东,会同姐姐、阿娇、阿斌、陈绍童以及陈绍童的两位朋友赴香港车行看车。看到香港车行自己所要的车辆款式、性能都很好,周某当场先期交上了六十多万港币预定款,后来,周某按照陈绍童的要求陆续汇款,先后总计付给陈绍童148万元左右。陈绍童称尚欠30余万元,周某声称把所有的手续、发票以及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给付。款项交完了,周某等人开始频频催着陈绍童抓紧交付车辆。其间,陈绍童以女儿患了白血病等借口拖延(后周某查实,陈绍童的女儿患白血病的说法根本就是陈绍童虚构的,并对他的朋友阿斌也如此说谎)。后得知陈绍童向陈天存谎称我与他多年前是恋人关系,并且要求陈天存不要和我交流太多,但是以前我与这二人从未见过面。
  2007年7月初,陈绍童会同朋友陈天存送来一辆宝时捷(周某留用至今)、一辆捷豹(国某留用至今),当晚,周某等人贵宾一样招待了陈绍童、陈天存二人。对汽车行业不熟悉的周某在送二陈回宾馆的路上发现两辆车的临时牌子是“鲁F”打头的,随口问了一句:“这不是青岛‘鲁B’打头的车子啊。”陈绍童答:“这是临时牌照,过户了之后就是‘鲁B’打头的了。”第二天,感觉帮助朋友很开心的周某给二陈购买了返回广东的机票,希望尽快将朋友胡总订购的奔驰给送来,陈绍童满口答应。

女老板买车买来一个“涉嫌非法拘禁”的罪名并连带刑警老公

  7月20日,陈绍童带着周某的姐姐、孩子亲自驾奔驰车从广东赶来送车,陈天存会同陈绍童烟台的朋友杜某一块也从广东赶往青岛。热情的周某、老李为了答谢陈绍童等人帮助自己买车并帮助了自己的朋友,到市场买了不少的鲍鱼、螃蟹等海鲜产品,大家一块去了崂山上就餐,然而,这次就餐,出了岔子。
  交谈中杜某不经意间流露出汽车牌照都是烟台的,属于黑车牌照,无法过户到青岛。其间,周某等人发现车辆手续也有问题,杜某不经意间向三个购车人证实,陈绍童的车辆手续是从其手中买的。另外,车辆也存在明显的问题,陈绍童最后送来的奔驰车四个轮子三个颜色。经过咨询,周某等三个购车人认为购买了走私车,要求陈绍童退还购车款,三人退还车辆。之后,经过商议,留下陈绍童继续商谈,陈绍童的两个朋友返回烟台,陈绍童同意留在青岛解决问题。陈绍童被安排在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公安分局登州路派出所对面的温瑞宾馆。经协商,书面协议约定陈绍童先退95万,之后,将协议改成了陈绍童欠周某95万元的欠条,陈绍童联系家人先汇款50万元,该笔款项周某退还给了购车的朋友胡总。
  三人购车一共付出了148多万元,为什么仅让陈绍童返还95万元呢?对此周某如此解释:在商场上打拼,靠的是信誉。现在,朋友委托自己帮助买车,结果买来了问题车。人家信任自己,这时候既然发现车子是问题车,那么,为了朋友的信任,也要先解决朋友的问题,反正我和陈绍童都是广东人,容易接近,我的车子退货退钱的事情,等帮朋友解决了之后再和陈绍童协商,我的事情晚一点解决不要紧,为了自己在朋友面前的信誉,考虑到陈绍童当时的经济状况,我也只能这么选择。
  2007年7月28日,陈绍童的哥哥与周某通话,电话中向周某道歉,并承诺剩余的款项他亲自带来青岛与周某见面解决。当日,陈绍童的哥哥再次与周某通话,说自己已经到了烟台,第二天来青岛。
  次日,也就是陈绍童入住温瑞宾馆的第九天下午6点,周某和姐姐周瑞慈一同到宾馆找陈绍童解决剩余退款时意外得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警队包围了宾馆,陈绍童被带到宾馆对面市北分局管辖的登州路派出所。周某、周瑞慈姊妹俩主动走进派出所希望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岂不知正“自投罗网”,办案人员声称接到广东省公安厅协查通报,认为姐妹二人涉嫌走私、绑架、拘禁、敲诈、勒索。54个小时(超过了派出所留置最长不超过48小时的规定)之后,周瑞慈带伤被放出,后被鉴定为轻微伤,而刑警夫人周某却开始了7天7夜的生死挣扎。
  周某的姐姐周瑞慈痛苦地回忆:当时办案人员说老李(周某的老公)参与了,让我承认。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怎么承认?他们几个人拳打脚踢,用点燃的烟头往我身上扔。
  周某则介绍说:我反映的真实情况办案人员并不采纳,并称我隐瞒事实真相,对我用尽哄骗、欺诈、威胁等各种手段。这么多年来我在那么多地方开公司、做生意,向来诚实待人、奉公守法,不欠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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