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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德国华侨在青岛的信贷遭遇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隋青波  来源:中国百姓喉舌网  发布时间:2008-10-1 8:09:13
  本站注:笔者联系上了隋青波先生的弟弟,据其弟弟介绍,隋青波先生六年来为此奔波于德国与中国之间,心里憔悴却又无可奈何。他最大的失望在于:第一,中国的信贷信誉;第二,中国的司法公正。笔者让其转告隋青波先生,如果情况属实,无论此案到了何种程度,最终他都会获得中国阳光下的司法公正。本站欢迎媒体朋友配合本站共同关注此案,必要时候,本站将会同媒体朋友赴青岛调查核实。

                       中国百姓喉舌网站长 鲁宁平
                        二00八年九月三十日


  我是一名普通海外华侨,  1984年第一位登上南极大冰架的中国人,二十多年来一直侨居德国。
  早90年代初正当中国改革起步不久,在国际关系遭受巨大压力,国内外多方面上处于弱势时,本着一颗海外赤子报效祖国母亲的心,即开始组织筹办外国友人前来中国考察学习,借此希望能使国际友人对中国当时的形式有正面及正确地了解。在有关部门的推荐下,1991年我第一次访问了已经无法正常经营的青岛北九水疗养院,当时的北九水疗养院领导十分希望我能投资相助。
  我将长年在海外积累的大部分心血, 历经辛劳改造和维护,在青岛崂山创立了一所国际上小有名气的环保养生山庄,颇受欧洲友人赞扬和青睐。由此借助祖国传统之名声,多年来接待了奥地利,美国,俄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日本,英国,荷兰,意大利,瑞士,朝鲜, 韩国等许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欧洲友人,知名人士和学者。其中数百名欧洲友人在欧洲成立了“国际崂山中医养生中心“, 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中心积极活跃地开展各种东西方交流活动,他们在欧洲为中国做出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影响和工作。
  然而,这个作为使我们中外友人华侨深感自豪的投资项目,却由于种种人为原因造成的挫折而濒临破产:签订20年的合同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价值数百万元用于投资的存款流失迄今得不到偿还。数年来几个案子官司缠身,不得不为此一年数次地奔波于欧洲和中国之间。耗费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官司,判决和执行一直受到巨大干扰和阻挠,不断反复升级。判而无果,执而不行,反反复复,该判的至今分文未见,眼下已无法应付水电,房租维修,职工工资等日常开支。
  1990年当我第一次到中国青岛市南银行存外币资金事时,一件似乎平常的小事却使我一直记忆犹新。当时我将用于马克现金交付与青岛市南银行柜前营业的一位姓甄的女营业员。 事后她发现多点收了一张100马克现钞。而存款之后我忘记留下我的住址,使得这位小甄同志和另一位女同志四处打听我的下落,连夜将这100马克交还给我。90年代初的普通银行职工不过百元人民币,而当时的100马克则相当于她的数月工资。但这种敬业的高尚心境使我非常感动,想赠送给她作为谢意,均被她婉言谢绝。她的几句话一直铭刻我心中:  “银行不能有任何差错,点滴失误均为银行之责任。银行信誉第一“。她这种不为金钱所惑的良好工作道德和责任当时似乎没有被任何人引起注重,却赢得我对中国银行的信任。自此我成了国内外中国银行老客户,大量的外币长期存入中国银行。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和高消费的兴起,却腐蚀了中国银行内部一些职工和领导。由于我长期居住国外, 不了解中国当年内情, 尤其是过去对中国银行内部的混乱局面体会不深, 过于信任中国银行之大名, 常年一直未顾及存款帐目往来.
  2000年8月, 一位熟人江某前来求助,希望借一笔现金并请求我另提供相当数额的担保资金,存于银行一年为期不得提用,以为他做开业验资担保。2000年底,他将会如数还清。如何操作,江某邀我同去中国银行山东支行高科园分行, 在行长办公室里,在副行长的帮助下, 先把我的存款从中山路分行转到高科园分行,又熟练地为我办理了一份用我的外币存款作抵押,人民币1,100,000 元贷款, 但需支付贷款利息5%。为打消我对外币存款风险顾虑的担心,双方都向我保证,江某负责偿还贷款利息。待开业验资后,贷款即可解冻。我的外币存款丝毫不会受到损失。
  我人生宗旨历来义气信用为准, 救人一命胜造七层浮塔,既然我的外币存款不受损失, 又能帮人解燃眉之急,何而不为。
  万万没有想到,一颗善心竟续而引发了层层官司,一发不堪收,寒心透顶。
  这期间, 江某除偿还了小部份借款,并给银行支付了一年贷款利息。 2001年7月 江某又引见了一位李某。李某狂言,目前正集资数千万注册房地产公司,江某的资金也在他帐下租用,尚缺千万以保证注册验资。 又是因为验资担保,只要我能再提供一份大额数目的贷款担保。我当时觉得挺蹊跷。不想李某请出中国银行山东支行中山路分行王青山副行长,共同又是一番大言鼎鼎的担保:贷款不会出问题,偿还利息由李某负责,李某并为江某担保,一年为期,所有的借款将归还,我用于银行抵押的外汇存款也随之如期解冻。两次都由银行要员出场,当时的顾虑也完全被打消了, 帮人帮到底吧。
  回德国后,我也没过于反思,只不过是围饶着是否及时缴纳利息, 虽总是觉得有些不妥,时有追问,但都被江李某搪塞而过。
  2002 年7月 我被银行通知归还贷款利息,查询江李某, 两人均避而不应。我这才觉得不妙,赶紧回国去银行查询。两支行均讲贷款已从帐户划出。 我真是炸了头脑,这笔钱本是留于我在国内投资建设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 如今不易而飞,国内的企业如何支撑下去。寻找江李某,形影不见。总算找到了中山路分行王青山副行长, 他煞有其事,似乎清楚来龙去脉,但又不便说透,只是反反复复强调, 我应该回家问我的弟弟和弟妹,话外之意,钱由他们提走分了。我的弟弟和弟妹为我辞退了公职,常年代我管理崂山养生山庄和资金, 对他们信用是不容置疑的。而王青山副行长的话极力试图将我的思路误导指向我弟弟和弟妹, 这倒首次敲起了我的警钟:我上当了,江李某和银行在共谋。 
  随即,我咨询了青岛市南法院的同志,他们听取了我的介绍,认为我怀疑银行没有凭证,这是个极为简单的事, 江李某借了我的钱,应该还钱。于是,市南法院的同志帮助我写了第一次民事纠纷诉状。但当时我并未完全搞清楚整个内幕,我的外币存款,抵押贷款和贷款利息之间的关系, 误认为, 我原先的外币存款受到损失,所以向被告主张偿还租借原告的所有外汇存单。
  青岛市南四法庭上,我没有律师,江李某合聘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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