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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安置房的背后
记者 焦永锋 宗建武 王彦奎 发自四川成都
安置房是对失地农民的一项优惠政策。随着成都房产的不断飚升,风起云涌的房价,同时地价也在飚升。在加上,成都试水土地新政策,这不得不让房地产商们盯上安置房的开发。当然,这中间镇或者村领导干部们也看到了其中巨大利益。
前不久,记者接到投诉,称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琉新路的“锦水花乡”是安置房,但它在公开销售,场面还异常的火爆。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揭开了成都安置房的背后所隐藏着的内幕。
以安置为名圈地搞开发
近日,记者来到“锦水花乡”的售楼接待中心,售楼小姐很热情的接待了记者。她称,“锦水花乡”是成都市的城乡统筹一体化新居工程,是政府失地农民安置而划拨土地修建的。
售楼中心门庭若市,看样子生意十分的火暴。一位售楼小姐说:“这得益于目前成都市场房价的飚升。”
据了解,“锦水花乡”总占地400亩,建5384套,分两期开发。目前记者面前的6栋电梯和3栋多层楼房是第一期,占地70余亩。可以入住1026户人家。
记者问第一期有没有房子了?
售楼小姐眉开眼笑的告诉记者,目前第一期没有房子了,因为房价不高,仅售2400元、2600元、2800元。
记者问售楼小姐,这样的房子可不可以办产权证?
售楼小姐明确的告诉记者,现在只能办一个集体产权,如果要办分户产权证得等几年。
为什么要等几年呢?
她毫不隐讳地说:“这本身就是打政府的擦边球,要等政策发生变化后看。”
这样的房子有保障吗,不是拿钱买烦恼?
见记者没完没了的问,她没有再回答记者的问题。
无独有偶,崇州市三江镇也在开发安置房。
在“昙云雅居”所在地,记者发现该安置房的销售,不但随处可见其广告,还在项目地设有售楼部。售楼部只有房屋模型,沙盘等,就是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据了解,该楼盘是崇州市三江镇政府开发的,占的是三江镇胜利村6社的土地,面积63.22亩,用于安置80户村民居住。但该楼盘修建了300多套。根据文件精神,三江镇政府应该投资850万元来完成这项工程。至于三江镇政府是否投资,记者不得而知。
在售楼部,一位刘姓主任向记者介绍,“昙云雅居”不但有很好的地理位置,而且房价便宜,距离成都也很近,是居家、养老、投资的好地方。目前,房屋的销售异常的火暴。他们还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地产大厦2楼博凡房产设有市内接待点,提前一天预约可以乘坐免费车来看房。
买“昙云雅居”还可以享受户口迁入三江镇,一次性付款可以优惠3%的待遇。如果分期付款,也只能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但不享受优惠。
至于产权问题,刘先生明确告诉记者,是“乡产权”,在房屋交付使用一年内办理。
律师:安置房不能进入市场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安置房是不能对外销售的,它是用于安置当地村民居住,是政府实行的新居工程。它在国土和建设等方面得到了优惠,它是商品房开发,办理不到《房屋预售许可证》,对房屋也就办不到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如果买了这类房屋在以后产生经济纠纷不受法律保护。有很大的风险。并且此类房屋的使用权仅20年,20年后政府如果重新规划,要撤,赔偿又是一个问题。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由于政府无资金投入,只有借助开发商投资修建,对于多修建的房屋在卖出后,政府和开发商按比例分配。这样政府既不投资一分钱,又把事情做了,还可以得到一笔颇丰的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由此,一些乡镇或者村,公然开发起这类房屋。
有律师认为,这类房屋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直接进入市场的,更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有一套很严格的审批程序,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
其实,成都市试水的土地新政策,是很合理的。把农民零星的居住集中到一起,这样会节约很多土地。但在实施过程中某些人却打起了歪主意,打着安置房的幌子进行商业开发。
律师还认为,如果政府涉及违法使用土地更是要严查。因为政府不具备合法开发销售并获利的法律主体资格。
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认为,打着安置房的幌子开发商品房的行为是违反成都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发出的禁令。由于安置房开发商的手续不齐全,办不了房屋的产权证,对消费者来说有很多隐患。因为像开发“锦水花乡”这样的开发商是没有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和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很自然这类房子是办不到房屋产权证的。当然,房屋没有产权证遇到问题是没有办法维权的。自然消费者也就是不是多余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锦水花乡”到如今还在明目张胆销售。很显然“锦水花乡”是在顶风作案。
记者在采访时,一位市民一语道破天机,“之所以一些镇或者村顶风作案,修这类房子有关部门或者政府有颇丰的经济利益,他们不出一分钱把城乡统筹搞起来了,又赚了钱,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为什么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不顾违反相关规定而顶风作案,安置房公开销售一事,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图片说明:1.建好的“锦水花乡”
2.门庭若市的售楼中心
安置房是对失地农民的一项优惠政策。随着成都房产的不断飚升,风起云涌的房价,同时地价也在飚升。在加上,成都试水土地新政策,这不得不让房地产商们盯上安置房的开发。当然,这中间镇或者村领导干部们也看到了其中巨大利益。
前不久,记者接到投诉,称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琉新路的“锦水花乡”是安置房,但它在公开销售,场面还异常的火爆。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揭开了成都安置房的背后所隐藏着的内幕。
以安置为名圈地搞开发
近日,记者来到“锦水花乡”的售楼接待中心,售楼小姐很热情的接待了记者。她称,“锦水花乡”是成都市的城乡统筹一体化新居工程,是政府失地农民安置而划拨土地修建的。
售楼中心门庭若市,看样子生意十分的火暴。一位售楼小姐说:“这得益于目前成都市场房价的飚升。”
据了解,“锦水花乡”总占地400亩,建5384套,分两期开发。目前记者面前的6栋电梯和3栋多层楼房是第一期,占地70余亩。可以入住1026户人家。
记者问第一期有没有房子了?
售楼小姐眉开眼笑的告诉记者,目前第一期没有房子了,因为房价不高,仅售2400元、2600元、2800元。
记者问售楼小姐,这样的房子可不可以办产权证?
售楼小姐明确的告诉记者,现在只能办一个集体产权,如果要办分户产权证得等几年。
为什么要等几年呢?
她毫不隐讳地说:“这本身就是打政府的擦边球,要等政策发生变化后看。”
这样的房子有保障吗,不是拿钱买烦恼?
见记者没完没了的问,她没有再回答记者的问题。
无独有偶,崇州市三江镇也在开发安置房。
在“昙云雅居”所在地,记者发现该安置房的销售,不但随处可见其广告,还在项目地设有售楼部。售楼部只有房屋模型,沙盘等,就是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据了解,该楼盘是崇州市三江镇政府开发的,占的是三江镇胜利村6社的土地,面积63.22亩,用于安置80户村民居住。但该楼盘修建了300多套。根据文件精神,三江镇政府应该投资850万元来完成这项工程。至于三江镇政府是否投资,记者不得而知。
在售楼部,一位刘姓主任向记者介绍,“昙云雅居”不但有很好的地理位置,而且房价便宜,距离成都也很近,是居家、养老、投资的好地方。目前,房屋的销售异常的火暴。他们还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地产大厦2楼博凡房产设有市内接待点,提前一天预约可以乘坐免费车来看房。
买“昙云雅居”还可以享受户口迁入三江镇,一次性付款可以优惠3%的待遇。如果分期付款,也只能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但不享受优惠。
至于产权问题,刘先生明确告诉记者,是“乡产权”,在房屋交付使用一年内办理。
律师:安置房不能进入市场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安置房是不能对外销售的,它是用于安置当地村民居住,是政府实行的新居工程。它在国土和建设等方面得到了优惠,它是商品房开发,办理不到《房屋预售许可证》,对房屋也就办不到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如果买了这类房屋在以后产生经济纠纷不受法律保护。有很大的风险。并且此类房屋的使用权仅20年,20年后政府如果重新规划,要撤,赔偿又是一个问题。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由于政府无资金投入,只有借助开发商投资修建,对于多修建的房屋在卖出后,政府和开发商按比例分配。这样政府既不投资一分钱,又把事情做了,还可以得到一笔颇丰的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由此,一些乡镇或者村,公然开发起这类房屋。
有律师认为,这类房屋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直接进入市场的,更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有一套很严格的审批程序,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
其实,成都市试水的土地新政策,是很合理的。把农民零星的居住集中到一起,这样会节约很多土地。但在实施过程中某些人却打起了歪主意,打着安置房的幌子进行商业开发。
律师还认为,如果政府涉及违法使用土地更是要严查。因为政府不具备合法开发销售并获利的法律主体资格。
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认为,打着安置房的幌子开发商品房的行为是违反成都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发出的禁令。由于安置房开发商的手续不齐全,办不了房屋的产权证,对消费者来说有很多隐患。因为像开发“锦水花乡”这样的开发商是没有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和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很自然这类房子是办不到房屋产权证的。当然,房屋没有产权证遇到问题是没有办法维权的。自然消费者也就是不是多余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锦水花乡”到如今还在明目张胆销售。很显然“锦水花乡”是在顶风作案。
记者在采访时,一位市民一语道破天机,“之所以一些镇或者村顶风作案,修这类房子有关部门或者政府有颇丰的经济利益,他们不出一分钱把城乡统筹搞起来了,又赚了钱,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为什么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不顾违反相关规定而顶风作案,安置房公开销售一事,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图片说明:1.建好的“锦水花乡”
2.门庭若市的售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