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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朱以山案件审判动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特约通讯员 金樱子  来源:中国百姓喉舌网  发布时间:2008-3-15 9:15:53
  朱以山、邵德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于2008年3月12日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复庭。
  在庭审中,公诉方补充部分证据,其中依安县信用联社否认有私刻公章冒名贷款1200万元,改变贷款形态,从不良贷款改为正常贷款问题。
  朱以山辩护律师穆道明当庭请和议庭注意是要求公诉人出示2006年10月证人李士军在双利饭店录制的谈话录音,也就是朱以山、邵德江、李士军、邵万昌四人吃饭时的谈话录音内容。
  辩护人指出,在行诉法中视听资料属于证据一种,视听资料具有客观性,关联性,法律性,能够客观真实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是本案的重要证据,是本案罪与非罪的焦点,与本案有内在必然的联系。不查清这一重要证据,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宣布再次休庭。补充侦察。
  复庭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