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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补偿款何时才能兑现?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许培军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4-22 21:12:14
因诊断为疑似生猪口啼疫,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向恒丰公司下达红头文件承诺,“对封存的冻肉进行销毁处理,市政府按货值的40%给予补偿”。二年过去了,市政府一再失言,当事人没有见到半分钱——
 这笔补偿款何时才能兑现? 
□ 许培军
“对不起!还宽限一下,只要政府承诺的补偿款一到位,我立马给您把钱送过来”。
 谭少祥苦丧着脸无奈地接着电话,不时的向电话那头赔着不是。年仅33岁的谭少祥,是湖北省利川市恒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的直接承包人。每年除向公司上缴30万元承包费外,还要支付40多人的工资和各种税收。“日子勉强能维持”。
站在他一旁的妻子,显得异常的无助,红红的双眼蕴含着酸涩的泪水。“这几年来,政府承诺的补偿款一直没有兑现,目前为止欠100多万元外债,几乎每天都接到讨债电话,家里的平静生活完全被打乱了”。 
A红头文件承诺补偿40%
2006年3月1日,谭少祥的恶梦从此开始。
这天,驻恒丰公司屠宰场检疫员向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待宰生猪出现可疑疫情。指挥部即派出技术组现场排查,初步诊断为疑似生猪口蹄疫。
情况紧急!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时向恩施州指挥部报告。州指挥部接报告后,当天下午派专班赴利川实地调查,经州、市两级专家共同诊断为疑似生猪口蹄疫,并作出《关于利川市恒丰定点屠宰厂生猪疑似口蹄疫的诊断报告》。与此同时,向恒丰公司下达封锁令:对圈养的48头生猪进行捕杀;并对公司冻库内的已宰杀的3440头牲猪冻肉进行封存。
3月17日,对封存冻库内的已宰杀牲猪3440头及其产品可能污染,应如何处理,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向恩施州政府请示。28日,恩施州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作出批复:一、恒丰公司封存的3440头猪肉不得直接上市销售;二、为降低损失,在职能部门监督下,作高温处理,但需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三、若无条件高温处理或无法保障卫生安全,则就地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
同月29日,恒丰公司以《关于我公司冻肉及其产品亟待处理的请示》书面向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申请就地销毁,作无害化处理。          
2006年5月31日,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给恒丰公司下发利政防(2006)12号《关于迅速处理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冻肉的紧急通知》,该《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恩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恒丰公司必须对封存的冻肉迅速处理。
该通知说:“一、封存的冻肉及其产品不得直接上市销售;为了降低损失,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下,可作高温处理,但要确保卫生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二、封存的冻肉及其产品,若无条件作高温处理或无法保障卫生安全,则就地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处理完毕后,市政府按货值的40%给予补偿。三、封存的冻肉及其产品必须按州、市指挥部的要求,在2006年6月10日前处理完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当天,恒丰公司向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书面递交《关于我屠宰场冻肉及其产品急待处置的申请》,请求作无害化处理,并接受利政防(2006)12号《关于迅速处理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冻肉的紧急通知》文件上所说的按货值40%给予补偿的承诺。
6月8日,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人员将冻肉拖至城区外五公里处进行无公害化处理。谭少祥说,“拖了整整53车才将冻肉等封存品拖完,烧了两天才烧完”。
B副局长废了《补偿协议》
据了解,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前,就专门向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下达了委托书,委托其对恒丰公司封存的冻肉进行价格鉴定。
接受委托后,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6月2日至6月9日派价格鉴定专业人员同委托方及商务局、畜牧局、监察局、财政局、质监局、物价局一起对鉴定标的物进行了情况调查并现场勘察核实。2006年6月10日,下达了利价认鉴[2006]45号《关于对利川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冷冻肉品的价格鉴定结论书》。“价格鉴定标的物人民币保留整数叁佰柒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372.91万元)”。
6月25日,谭少祥拿到《价格鉴定结论书》,分别找时任分管农业的副市长郭益超和时任常务副市长李义,要求市政府兑现补偿承诺。“两人你推我,我推你,相互踢皮球,找了50多次,都没有一点结果”。
一拖就是半年时间。2006年12月10日,谭少祥找到常务副市长胡福先。胡当即安排市商务局与谭协谈。
2007年2月6日,经过双方协商,谭少祥与利川市商务局达成协议并于当日签订了《关于销毁市恒丰公司冻肉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的内容为:
2006年3月2日我市发生猪疑似“5号病”,市重大动物防疫指挥部随即下达封锁令,并于5月31日下达《关于迅速处理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厂冻肉的紧急通知》。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授权,市商务局与市恒丰公司直接承包人谭少祥协商,达成如下冻肉销毁补偿协议:
一、根据以上文件按经济损失379.91万元补偿的精神,为支持企业发展减少损失,经协商按100万元于2007年2月8日前一次性补偿了结,市政府补偿后,市恒丰公司及直接承包人不得再提出其它要求和异意。本协议签定后,视同法律有效文书。
二、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并发展状大。
当日,利川市商务局以[2007]8号向利川市政府呈送《关于解决销毁市恒丰公司冻肉补偿的请示》。请示说,市政府授权我局与市 恒丰公司直接当事人谭少祥协商,按以上文件精神适当补偿的原则,为了迅速解决补偿问题,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社会,经协商按总销毁价值372.91万元政府补偿100万元,于2007年2月8日作为一次性了结。特请示市政府迅速拨付100万元,以转付冻肉销毁补偿。
2月9日,利川市常务副市长胡福先在商务局的请示报告上签下“同意先支付伍拾万元。请市财政在暂存节余中列支”。
按说市长签了字,拨付是没有问题了。可是发生的事实却让谭少祥白白的空欢喜一场。谭少祥告诉记者,2月9日,胡福先副市长在商务局的请示报告上签字后,随后带着他及商务局的一共5人到市财政局,要求财政局长林可丰将钱拨付。当时林也在商务局的请示报告上签下“拨伍拾万元”。但是正当开具支票时,林说要给市里的主要领导打个电话汇报一下,要谭少祥和商务局的人到办公室外回避一下。“大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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