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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发生二起事故 兄弟三人相继归西
2008年5月23日、24日,山西左云县梨花嘴煤矿一号井两天发生二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都被瞒报。
这二起事故的发生,值得人们深思。第一起事故发生后,本应该吸取教训,上报安监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营救,可矿主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置矿工生命及政府令不顾,把事故一瞒了之,自己组织搜救。由于没有合理的抢救方案及营救设备,时间推移到第二天,又滋生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23日,左云县梨花嘴煤矿井底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系四川荣县人,姓张(是李云、李奎二兄弟的亲妹夫)。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上报有关部门帮助营救,而是自己组织搜救。搜救时间延续到24日,救人心切的李云、李奎(四川荣县人)二兄弟进入井底再没能走出井口。二次事故发生后,矿主为了逃避责任,把两起事故公然瞒报。并请来一位姓刘(13994379826)的乡镇干部和一位姓潘(13546010178)的书记及大同电视台一姓王(13935288902)的人帮助封锁新闻消息,负责安排前去采访的记者。费用安排标准:代表记者站的给一万元,其它有证件的每人5000元----3000元不等,因人而定。
事事难料,事事难想。没想到政府官员竟然帮助矿方瞒报矿难,真让人义愤难膺,典型的“官煤勾结”。希望我们的政府能认真对待此事故,严惩涉及帮助瞒报矿难的每一个人,让我们的矿工有一个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
山西市场导报 赵青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