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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县钢铁厂污染耕地 记者采访被指敲诈勒索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陈勇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8-10-13 17:15:13

      河北滦县,当一家占地千亩、员工逾4000人的钢铁厂拔地而起,激烈的博弈就开始了。一边是发展,一边是污染;一边在赔偿,一边在上访。然而这场博弈并没有任何悬念,两年,305元——当地村民从此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 
  

  河北省滦县的205国道边上座落着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钢铁厂,这是家占地面积逾千亩、员工逾4000 人的企业。

  《小康》记者站看到厂区内的几个大烟囱吞吐着浓烟,粉尘污染使周边庄稼都盖上了厚厚的一层灰,而钢铁厂排出的污水源源不断流向周边的庄稼地。记者了解到,从钢铁厂建立的那一天开始,企业与当地村民的冲突愈演愈烈。

  钢铁王国的建立

  2003年,来自福建的林国镜在县委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考察当地各方面的情况,决定在此兴建他的钢铁王国。林国镜的投资对这个拥有53.5万人口,耕地面积达83.5万亩的典型农业大县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来“财神爷”。按照当时县委一个领导的说法,一个无亲无故的外乡人肯为县里做建设、投资,没有啥不同意的,大家都说“中”。

  投资要用地,而林国镜看上了滦州镇后周村附近的土地,那是一片耕地。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征用、划拨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逐级上报省土地管理局备案;征用、划拨耕地十亩以下,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土地管理局备案;超过上述限额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显然,如果按照正常手续,需要漫长的时间。

  投资办钢铁厂是件大事,又能赚钱,又能拉动当地的经济增长。反正领导都开口了,发展起来市里、省里都能有面子,于是就有人出提出,先做再补。村民那边则由村里出面协调。

  所谓的“自愿出租”

  接到任务后,村里立即召开双委会、党代会、代表会,要求尽力说动村民。后周村村民秦淑芬告诉《小康》,为了这个事,开会的时候镇里、县里的头头都来了。可村民们并不买政府的帐,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自己种了一辈子的庄稼,啥也不会,如果没了地,不知道能干啥。而村里稍微有点文化的人都说这个钢铁厂建成后污染会很严重,对身体不好,如此一来村民们就更不同意了。

  为了避免投资商退场,县里安排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动工。挖土机、钢筋、水泥、人员在“紧密的保护”下如期到场,而后周村前来阻拦的村民被派出所“如数”劝回,带头的村民则被带走。

  经过几番 “较量”,村民在大队书记和县里的安排下,与投资商签订了“自愿”的土地租赁合同。

  一份违法的合同

  在村民向《小康》记者展示的两份一、二期土地租赁合同里,记者看到如下字样:为了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支持唐山东海钢铁公司(二期扩建)工程,乙方自愿将承包土地XX亩,以租赁形式给东海钢铁公司使用。土地租金和支付方式为:每亩土地每年租金捌佰元(800元),租金支付方法为一年一付。两份合同有一个共同之处:这两份土地租赁合同的甲方、乙方、担保人分别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和财政分局,而实际使用土地的合同主体,唐山东海钢铁公司,在合同中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是有明文规定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各地方则自主决定内容,一般青苗补偿为每亩5000元。而耕地若要成为工业用地,则必须经过征地,招、拍、挂。国家国土资源部也曾下文要求各地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但是,一期占地500余亩的唐山东海钢铁厂似乎并不受这些法规的约束,在一系列的“绿灯”之下,数月后建设完毕,并于2005年9月13日组建成为一家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冲突了,再补305元

  政府满意了,企业笑了,可钢铁厂周边的村民却倒了霉。后周村的一位村民告诉《小康》,钢铁厂建成后,一刮东风,到处都是钢渣、黑渣,连衣服都不敢晒,甚至连喂牲口的草上面也是黑黑的一层钢渣。为此,村民们多次向村里、镇里、县里反映,可都石沉大海。

  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2006年的一天,村民们把东海钢铁厂的大门堵了起来,一堵就是两天。后周村村民老秦告诉记者,钢铁厂方面拿着铁锌管与百余村民进行了激烈的打斗,他们见人就打,年老的架起拖到一边,年轻的就下狠手。最后,这一事件以政府出面为“和事佬”协调解决,除了赔偿在打斗中受伤的村民医药费外,钢铁厂方面答应给后周村每人305 元的土地补偿款,费用总额为40万元人民币。

  后周村有9户离钢铁厂最近,他们的庄稼地、水井以及种植的果蔬都受到最大程度的污染,他们觉得除了土地补偿外,还应有环保方面的补偿。村民老秦告诉《小康》,他曾代表这9家向村支书王满反映问题,可当找到王满时,这个村支书则刚刚从东海公司下班回来;又去找镇里分管环保的高银副书记,可高书记要么不在,要么就让他等等,一来二去跑了不下几十趟都没有结果,一拖就是几年。

  老秦说,他还找了县里,一样没有任何结果。9户人家也曾一起进京上访,可刚到市里就被劝了回来,每人发几百元的安抚费作罢。

  到底在躲什么?

  根据后周村村民的描述和当地信访办的登记记录,滦县和滦州镇两级政府是钢铁厂建立过程的参与和审批者,而当《小康》记者向滦州镇镇长宋建华询问此事时,宋建华却如此回答:东海钢铁是县里的纳税大户、重点企业,也是镇里的支柱产业。该企业与后周村村民的污染纠纷,他并不是很清楚,只是略有所闻。对村支书王满在企业任职一事,他有听说,但没有具体了解,如果核实清楚,会进行处理。至于其他具体情况,他称要等分管环保的高银副书记下乡回来,高比较了解。

  后周村村民却不同意镇长宋建华的说法,一位村民告诉《小康》,开协调会的时候都在,说不清楚,这不是明摆的装傻么?这个村民还打了个比喻,以前猫是抓老鼠的,现在是猫鼠共荣,鱼肉吃多了,猫不抓老鼠也很正常了。

  东海钢铁是否拥有土地证,其占用的土地是否为耕地,其手续是否健全,是否经过正常审批?钢铁厂的建立是否已经经过必须的环保测评?《小康》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又来到滦县国土资源局和滦县环保局,希望弄个明白。

  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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